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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晋江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统计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劳动保障网上予以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晋江市劳动保障网上公开,网址为:www.jjldj.gov.cn
  2.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泉州劳动保障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市档案馆或本局查阅室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85662348
  咨询电话:0595—85668348
  电子邮箱:jjldxx@163.com
  通信地址:晋江市青阳镇八角楼1号
  邮政编码:362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本局办公室
  如需向本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本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镇八角楼1号旧市政府大院左侧三楼
  咨询电话:0595-85668348
  传真号码:0595-856623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晋江市劳动保障网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泉州劳动保障网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泉州劳动保障网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居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
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

代码

 

联系人
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是否申请
费用减免

□申请(请随表格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处理情况
(受理机构填写)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信息的提供可能需要收取必要的信息复制费用、邮寄费用等。
  5.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


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01  机构职能
  02  规范性文件
  03  规划计划
  04  统计信息
  05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  行政许可
  10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11  应急管理
  25  工作动态
  30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现就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制格式及其释义

  格式:

索引号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字段类型

文字类别

字段长度(字节)

索引号

字符型

字符

23

信息名称

字符型

汉字

120

发布机构

字符型

汉字

40

内容概述

字符型

汉字

300

信息生成日期

日期型

日期型

8

备注/文号

字符型

汉字

100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3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20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

  1. 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索引号的第1至7位组成,包括区域代码、县区代码、单位序号。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至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晋江市区域代码为“QZ”。

  (2)县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至4位为区域代码,市直机构代码为“00”。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序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信息发布主体代码为“114”。

  2. 类目代码

  类目代码是信息分类的编码,即索引号的第9—12位,分为一级类目代码和二级类目代码,分别用两位数字编制。二级类目暂以“00”填充。一级类目代码如下:

  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0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04统计信息;

  0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0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5工作动态;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数码为信息类别代码。其中,01、02、03、04、06、08、10、11、25、30为信息发布主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类别代码;05、07、09、12-24、26—29为预留类别代码,其中26—29作为新增公开信息类别或信息发布主体自有类别代码。

  3. 信息生成年度

  信息生成年度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14至17位。

  4. 流水号

  流水号是一组顺序号,即索引号的第19至23位,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流水号在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内,按同一年份里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索引号的第8位、第13位、第18位以“—”连接。

  (二)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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